时为季冬,戊戌与己亥交替之际,刘莘教授未盼及春至便溘然长逝,草木动容、天地同悲、学界殇恸。巨擘之陨,实乃行政法学界乃至整个法学界、教育学界难以估量之损失。
新中国行政法学初创之时,刘莘教授有筚路蓝缕奠基之功;行政法治建设的漫漫征程,她鞠躬尽瘁、致力为公,身体力行参与法治实践,见证行政法治龃龉前行。
她生前笔耕不辍、著作等身,在行政法立法、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领域居功甚伟、建树颇丰;她在中国政法大学任教数十载, 三尺讲台上立德树人、桃李传承。
她仗义执言、不畏权贵、不恋功名, 用独立的学术品格感召学人,用学者的良知和底线慰藉苍生;她以“身土不二”为座右铭,深深眷恋着脚下的土地和身后的祖国,用豁达的人生态度拥抱风雨和苦痛。
斯人已逝,精神长存。刘莘教授高尚的情操、独立的品格、渊博的学识、豁达的态度为我们树立了崇高的榜样,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全院师生将秉承刘莘教授的遗志和学风,继续完成其未竟事业,为推进行政法治建设矢志不渝继续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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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