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我校william威廉亚洲官方副院长焦洪昌教授主持的2015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立法权的科学配置》,在北京大学william威廉亚洲官方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举行开题论证会。
原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人权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资深教授罗豪才,原国务院法制局局长、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会长孙琬钟,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顾问、北京大学资深教授郭道晖,原全国人大法工委副主任、中国人大制度理论研究会副理事长张春生,国务院参事室参事、中国政法大学台湾法研究中心主任朱维究教授,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姜明安教授,北京大学社会科学部副部长王磊教授,中央财经大学william威廉亚洲官方蒋劲松教授,作为开题论证专家组参会。我校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副处长江水长,我校光明新闻传播学院副教授王天铮,首都经贸大学william威廉亚洲官方讲师张鹏,以及我校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部分博士生与硕士生作为课题团队成员参会。
(全体参会人员合影)
本次开题论证会由姜明安教授负责主持。会议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姜明安教授就重点项目的委托情况作了简要介绍;北京大学社科部副部长王磊教授致欢迎词,并对与会嘉宾表示了热烈的欢迎,同时强调此次开题论证会的规格非常高,并预祝焦洪昌教授承担的课题能够顺利完成。
(姜明安、王磊教授致辞)
第二阶段,项目负责人焦洪昌教授就《立法权的科学配置》这一课题的研究目的、研究内容、总体框架、预期目标、研究思路和方法、调研计划等问题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汇报。他指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了“党领导立法,人大主导立法”的基本方略,结合全会精神,为了更好科学配置立法权以及运行结果,开展本项研究意义重大,有助于在理论与实践中解决相应问题。在研究内容的确定上,本课题主要从什么是“法”,什么是“立法权”,以及如何“科学配置”立法权,这三个核心命题展开,本次课题研究将主要集中于国家法、国内法以及制定法,兼顾党规、国际法的研究。在总体框架上,既研究立法权的科学配置的“实然”——系统总结我国立法权的配置现状与问题,提炼既有配置模式的优势与不足,同时也研究立法权的科学配置之“应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使得立法权之配置符合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理,在内部界限上明确、清晰与合理,同时也能积极回应我国当下对于民主与法治的时代追求。在预期目标上,本课题研究将形成大约40余万字的研究成果,包括论文、研究报告与专著等形式。在研究方法的选择上,采取多元的研究方法,突出实证研究在本课题中的地位,拟以国内部分被授予地方立法权的设区的市为重点调研对象,考查地方立法权扩容后立法权运作的实证情况,为研究成果的科学性奠定坚实基础。我校光明新闻传播学院副教授王天铮就如何开展课题的实证调研与研究,问卷调查与访谈计划等问题向与会专家做了相关报告。
(焦洪昌教授作开题陈述)
第三阶段,与会专家先后发言,对该项目进行了评估和建议,并围绕立法权的本质界定,科学配置的标准,研究方法等问题进行研讨与交流。专家们充分肯定了立法权科学配置的选题与研究方法,指出本课题研究难度大,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同时也具有极强的理论意义。在会上,我校台湾法研究中心主任朱维究教授表示,立法权的科学配置这一课题的研究应当放在中国法治建设进程这一视野下来理解,同时应当统筹在“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三个法系四个法域”这一框架下,这样有助于建立完整的中国法治体系与治理体系,也更能契合党的四中全会精神。
(朱维究教授发言)
郭道晖教授指出,立法权的科学配置问题之研究,应当强调立法权的核心功能,在党与政府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道路上,必须强调依宪执政,在立法权配置的重心上,应当考虑将重点从经济立法、行政立法转移到公民基本权利保障的立法上来。同时,立法权的配置应当注重由人大主导,而非过多地授权给政府,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不应当只重数量,而要注重质量,突出立法保障公民的自由与权利的功能。
(郭道晖教授发言)
张春生主任在会上表示,立法权的科学配置研究应集中于国内法与制定法,重点回答几个重要立法主体之间的立法权限的配置问题;在我国的立法权配置与运作过程中,国务院依据的“根据原则”、地方性法规依据的“不抵触原则”、民族自治地区的“变通原则”,并没有科学具体地回答立法权力的配置问题。因此,立法权的科学配置很重要一点在于对立法权限的划分标准进一步的细化,在必要的时候提出修宪建议,对“不抵触原则”做进一步解释或修改;课题研究应当集中几个主要问题,准确阐释相关问题,对于完善我国立法权的科学配置问题意义重大。
(张春生主任发言)
孙琬钟教授随后发言中指出,立法权的科学配置立足于事权划分的基础之上,权限不清立法不可能科学。研究这个问题要放在中国特定的历史条件下考虑,我们在发展的进程中遇到什么问题,需要放眼未来,要有前瞻性,但不能离开了当前的实际情况,实践中诸多悬而未决的问题没有解决,迫切需要通过本课题的研究,将立法权科学配置的理由与根据予以充分阐述,同时在论述过程中需要注意与我国的改革、进化过程相结合。
(孙琬钟教授发言)
蒋劲松教授在会上表示,立法权科学配置这一问题,需要注意在研究过程中汲取西方经典思想家理论的资源,同时把握好“科学”与“民主”立法的界限,在研究问题时,注意区分问题的研究哪些做法与措施是在增强立法的科学性,而非增强的是立法的民主性。
(蒋劲松教授发言)
王磊教授最后在发言中强调,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人大主导立法,立法引领改革,改革于法有据”,立法权对整个国家和社会进步有重大意义。怎么做到“人大主导立法”,怎么做到“立法引领改革”,立法权力的配置和行使,立法机关的立法能力,以及与国家的上位法、体系、理论方面一致性问题,都是科学性问题,需要课题组在具体研究过程中贯穿这些指导思想与理念。
(王磊教授发言)
最后,焦洪昌教授做开题论证会总结发言,他认为与会专家的发言指出了本课题需要注意的几个核心问题,第一,课题研究需要把握好改革与立法的关系问题;第二,立法权限划分依据,以及立法权与事权、财政权、人事权应当对应的问题;第三,在事权明确基础上,立法主体的立法权限应当如何具体划分,使得权力运作在宪法层面符合宪法基本原理的问题。
在会议结束阶段,与会专家一致同意本课题的开题,期待本课题的研究团队承担的这一重大项目对解决我国立法权科学合理的配置问题做出应有的贡献。焦洪昌教授对各与会专家结合各自的理论研究与实务工作经验,就课题如何确保理论创新性,课题研究范围与框架的科学性问题展开的论证表示了诚挚的谢意。本次“立法权的科学配置”开题论证会取得圆满成功!(通讯员 席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