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8日,在我校昌平小区逸夫楼4040办公室,实践教学教研室邀请项目负责人举行2016-2017年公益法律援助志愿项目宣讲会。许身健副院长、北京大学诊所教师刘东华老师、实践教学教研室主任袁钢副教授、往届志愿者代表张奥申、张涛以及有志于此项目的我院2012级学生参加。
许身健副院长从卓越法律人才的含义出发,引导大家思考“卓越”一词的含义。结合2015届的实验班的毕业去向情况,勉励大家眼光放长远。他鼓励大家积极参加公益法律援助项目,希望大家成为有担当的法律人。
袁钢老师为同学们细致地介绍了学院为此项目所做的精心安排,同学们可以安心参加该公益项目。本项目的开展时间为第九学期和第十学期,一共十四个月,可以折算成律所的专业实习,因此参与此项目不会影响到同学们的正常毕业。需要特别注意的有以下几点:第一,有意于此的同学需要马上填写报名表,尽快报名。今年年底将会确定相关同学是否入选。第二,参与此项目的同学在第八学期必须在检察院或者法院实习。第三,参与此项目的同学在第十学期的课程调整到第八学期来进行。因此第八学期既要实习又要上课。最后,袁钢老师热情鼓励大家积极参与到该项目中来。
刘东华老师介绍到,由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主办的“公益法律服务志愿者项目”始于2009年,至2015年已开展了四期项目活动。在前三期经验的基础上,委员会继续革新项目运作模式与内容,推出2016年7月至2017年8月为期14个月的志愿者服务项目。全国一共招募十位同学参加该项目。刘老师勉励大家通过实践来加深对于法律的理解,了解哪些是真问题,哪些是假问题。她说在这个过程中,相信同学们能够自我成长,服务当地,完善项目,每个人都是主动参与者。
(一) 志愿者录取条件
1、 拥有william威廉亚洲官方系2012级大学本科四年级学籍;
2、 获得2016年法学硕士/法律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入学资格;
3、 未来就读研究生的院校须为中国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单位会员;
4、 获得未来就读研究生院校许可,自2016年7月至2017年8月以学生身份离校前往委员会指定的法律援助机构从事全职志愿法律援助服务;
5、 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正义感,有顽强的意志和吃苦耐劳、奉献的精神;热爱公益法律服务工作,有从事公益法律服务的热情,能持续从事项目所涉及的各项活动。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还必须要通过司法考试。
(二) 报名期间
2015年8月20日至2015年9月20日。
(三)报名方式
如实填写《“公益法律服务志愿者项目”志愿者报名表》,并在报名期间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请各班班长统一收齐发送给袁钢老师。
四、往届志愿者与同学们相互交流
张奥申和张涛作为往届的优秀志愿者代表与同学们就公益法援的经历和同学们进行了深入的交流。从地点和机构的选择,到法援期间的学习生活,以及所经历的成长,两位志愿者为大家做了详细的介绍,使得同学们进一步了解了真实的法援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