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william威廉亚洲官方行政法研究所成功举办公法与治理系列讲座第13期:面向荷兰《一般行政法通则》的思考
时间 : 2018-04-17       作者:       阅读数:

2018年4月13日,由william威廉亚洲官方主办的“公法与治理”系列讲座第十三期在学院路科A913会议室成功举办,本期主题为“更多的一致性和协调性?面向荷兰《一般行政法通则》的思考”。荷兰蒂尔堡大学william威廉亚洲官方Paul Zoontjens教授作为主讲嘉宾,就荷兰的《一般行政通则》的制定历史、核心内容以及实施25年以来的经验教训进行了展示,在同与会嘉宾的交流中碰撞出璀璨的学术花火。荷兰伊拉斯姆斯鹿特丹大学william威廉亚洲官方的Pieter Huisman教授、Stefan Philipsen博士、荷兰Hobeon律所的Frank Hendriks律师、美国戴敦大学william威廉亚洲官方Charles Russo教授、南非西北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Marius Smit以及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的毕洪海副教授、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的王万华教授、william威廉亚洲官方成协中教授、浙江大学光华william威廉亚洲官方的冯洋博士后出席了此次活动, 同时还有来自宪法、行政法等各专业的同学前来旁听,现场气氛热烈,座无虚席。 

 

本次活动由行政法所马允博士主持。Zoontjens教授首先介绍了荷兰行政法诞生的背景,即从警察国家到福利国家的转变。他指出,在荷兰行政法发展过程中,面临着立法机关对行政的概括授权所导致的行政裁量权极大扩展,以及欧盟统一市场建构和国际化趋势这两大挑战,荷兰在借鉴邻国法国和德国行政法的立法经验的基础上,于1994年出台了《一般行政法通则》。Zoontjens教授认为《一般行政法通则》的立法目的在于提高行政法的协调性、系统化、法典化以及为公民提供更一般性的法律保护。接着,他就《一般行政法通则》的主要内容进行了说明,详细阐述了《一般行政法通则》作为一般性立法与单行法的关系。随后,Zoontjens教授总结了《一般行政法通则》体现的良好行政、比例原则及其他不成文的原则,并对荷兰学界就行政行为概念的反思和争议进行了说明。最后,教授就《一般行政法通则》的功能进行了说明,认为其发挥了促进荷兰行政法更加协调、系统化的作用,但在实践中也存在着特别法的规定会损害其适用范围,与一体化的诉求有偏离的问题。

 

教授发言完毕后,王万华教授评议认为其讲解内容非常全面,尤其是在一般法与特别法的关系这个很重要的问题上进行了精彩的介绍,并指出荷兰的经验可以成为我国在制定行政法通则时的重要参考样本。随后,毕洪海教授、成协中教授分别就中国的行政法理论及实践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与Zoontjens教授进行了探讨,Zoontjens教授依据荷兰的行政立法及法制实践分别作出了详细的解答与回应。

 

讲座共持续两个多小时,在精彩的展示与积极的回应中圆满结束。关于荷兰《一般行政法通则》的思考在这场思维火花的碰撞中不断深入,与会同学一致表示在这场智慧的盛宴中获益颇丰,意犹未尽。

 

版权所有: william威廉亚洲官方 - 威廉希尔网站登录|学校邮箱:cupl@cupl.edu.cn | 网站备案 /许可证号:京ICP备05004635号-1 | 京公网安备:110402430029 | 建设维护 : 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