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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研究所成功举办“行政法评注工作坊”第一期
时间 : 2020-10-30       作者:       阅读数:

20201027日晚1830分至21点,由william威廉亚洲官方行政法研究所主办的“行政法评注工作坊”第一期在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科研楼A913会议室顺利举办。本次讲座由william威廉亚洲官方张冬阳博士主持,william威廉亚洲官方赵宏教授以“法律评注与法教义学:德国范本与中国前景”作主题报告。中国政法大学中欧william威廉亚洲官方中方联席院长刘飞教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william威廉亚洲官方王天华教授和北京师范大学william威廉亚洲官方副院长袁治杰教授参加与谈,william威廉亚洲官方行政法研究所罗智敏教授、张力副教授、蔡乐渭副教授、马允副教授、胡斌博士等参加讲座。来自国内外高校的一百五十余名老师和学生在现场和通过“腾讯会议”聆听了此次讲座。

张冬阳老师首先对各位老师的到来表示感谢,他指出法律评注作为德国的一大法律特色,被认为是法教义学的巅峰之作,而到场的各位老师都是我国在法律评注与法教义学研究领域的“璀璨明珠”。希望参与本次讲座的各位师友能在今天的讲座中有所收获。

赵宏教授首先从德式法律评注概况谈起,德式法律评注是一种采用逐条注释方式编辑、以法律适用为导向但兼具学理辨识的法律释义图书;法律评注的编纂不仅有着评注者的个人判断,也总结了学理观点和司法裁判。法律评注有助于克服成文法的稳定性与社会现实变迁之间的矛盾,提高法律解释的科学性和系统性、提升法律适用的统一性。随后,赵宏教授展示了法律评注的历史演变过程:德式法律评注起源于12世纪罗马法的注释法学派,逐步向欧洲扩散并发展,最终形成多元法律评注。她指出,法律评注与法教义学密不可分,因此本次报告也着重展示作为法律评注背景的法教义学。她以德奥音乐旋律形成的过程来类比举例,生动地向大家展示了法教义学的展开。法教义学与传统的立法论有着不同的思考方式,通过“陈春秀被冒名顶替案”展现出问题解决路径的差异。此外,她还提及中国公法领域、尤其是行政法领域中法教义学的代表人物。最后,赵宏教授总结道,法律评注在中国的形成与推广虽然尚有难度,但相信法律评注在中国的前景可期。

 

与谈嘉宾们依次发言。刘飞教授首先对赵宏教授的精彩报告表示感谢,他指出法律评注的核心功能是法学智识的不断累积,这是德国法学体系中最值得我们学习的部分。他认为中国法律评注形成和推广的难度很大,根本原因在于一个稳定的法律共同体形成尚需较长时间。

王天华教授赞同赵宏教授对于法律评注与法教义学之间关系的观点,他认为法教义学是法律评注的前提,法教义学在中国是法学的本职之所在。他从外部视角讨论中国法律评注的前景,认为法律评注在中国面临的困境有以下两点:一是如何评注质量较差的法律条文;二是法律评注的撰写人选上可能存在争议。

袁治杰教授认为法律评注在我国面临的困境有以下两点:首先,许多法学基本概念尚存争议,因此共识的达成不可或缺,由此方能形成法教义学;其次,如何评注本身存在问题的法律条文是评注人面临的挑战。

罗智敏教授赞同与谈嘉宾的观点,认为法律评注在中国的形成和发展较为困难:一是我国立法质量和体系化程度尚待改进;二是中国进行法律评注的人员较少,撰写法律评注的精力有限。尽管如此,法律评注这项工作是非常有意义的,期待法律评注在中国的形成与发展。

针对上述老师提到的困境,张力副教授认为,行政法评注可以先对行政法律规范进行筛选,仅评注历史稳定且形成学说积淀的法律条款。他指出,法律评注是法学科学化和专业化的过程,是法学家群体尝试主导法规范的解释权,从而抵御外部干预。

蔡乐渭副教授赞同几位老师的观点,认为法教义学在中国推行的最大困境是如何评注本身有问题的法条。何兵教授通过“腾讯会议”参与讨论时认为,基于我国目前法学研究的现状,法教义学成为中国法学的主流方向仍有差距。

讲座最后,赵宏教授回答了现场学生的提问并做简短回应,明确法教义学是一个开放而不是封闭的体系,倡导法教义学并不意味着排除其他研究方法。张冬阳老师对各位老师的到来和精彩发言表示感谢,呼吁更多学者关注法律评注,希望借助“行政法评注工作坊”系列讲座推动我国行政法学的发展。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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