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

本科生缓考办理流程
时间 : 2012-02-28       作者:信息录入员3       阅读数: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本科课程考核及成绩管理规范》第二十一条规定:

1)学生因特殊情况(如疾病等)不能参加期末考试者,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表(下载:/index.html),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如医院出具的生病不能参加考试的证明);

2)经所在院教学副院长签字(办公楼主楼B309)同意;

3)并经教务处李玺文处长签字(办公楼主楼A302)批准后方可缓考。

(4)缓考登记表一式两份,办理完一份由学生交考务科(教学楼B303考务科),一份交本院教学科研办公室(办公楼主楼B309)备案。

版权所有: william威廉亚洲官方 - 威廉希尔网站登录|学校邮箱:cupl@cupl.edu.cn | 网站备案 /许可证号:京ICP备05004635号-1 | 京公网安备:110402430029 | 建设维护 : 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