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lliam威廉亚洲官方关于科研论文、公众号文章、科研项目及团队申报的奖励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william威廉亚洲官方一流学科建设工作,贯彻学校“学术立校”发展战略,充分调动william威廉亚洲官方教师从事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并提升科研水平,奖励优秀科研成果,培育团队精神,形成优秀人才的团队效应,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william威廉亚洲官方教师以william威廉亚洲官方教师的名义公开发表的论文,在william威廉亚洲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的文章,并作为负责人申报各级别科研项目、各类科研团队可以申请奖励。
第二章 日常科研论文和年度科研论文奖励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科研论文,以《中国政法大学期刊分类办法(法大发[2018]11号)》的规定为准。分为A、B、C、D四类。
(一)A类,指发表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权威期刊上的论文;
(二)B类,指发表在《政法论坛》《比较法研究》《中外法学》《清华法学》《法学》《法学家》《法商研究》《法律科学》《法制与社会发展》《政治与法律》《法学评论》《现代法学》《环球法律评论》等核心期刊上的论文;
(三)C类,指发表在包括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不含扩展版和来源集刊)和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来源期刊(不含扩展版)中除A类、B类之外的期刊;
(四)D类,指发表在包含A类、B类、C类期刊之外且有ISSN(或CN)号的期刊;
(五)在内参上发表咨询建议,立法建议等被中央国家级领导批示的,按照B类认定;被省部级领导批示的,按照C类认定;
(六)在境外期刊上发表的文章,经过科研处组织的境外学术期刊认定,为A类、B类、C类的,按照上述标准进行奖励。
第四条 科研论文奖励包括两部分,分别为日常科研论文奖励和年度科研论文奖励。
第五条 日常科研论文的奖励标准:
(一)A类论文每篇奖励人民币20000元;
(二)B类论文每篇奖励人民币6000元;
(三)C类论文每篇奖励人民币3000元;
(四)D类论文每篇奖励人民币1000元。
第六条 奖励程序:
教师向william威廉亚洲官方相关负责部门进行申报,并提交论文原件一份。经审核符合奖励条件的,经公示后,予以发放奖励。
第七条 william威廉亚洲官方年度科研论文奖励分为“年度代表论文奖励”和“年度优秀论文奖励”。
发表A类和B类论文的教师,可获得william威廉亚洲官方年度优秀论文奖励,并可申报william威廉亚洲官方年度代表论文奖励;
发表C类与D类以上论文的教师,可申请william威廉亚洲官方年度优秀论文奖励。
第八条 每年度受奖励论文总数不超过23篇。其中,william威廉亚洲官方“年度代表论文”不超过3篇,william威廉亚洲官方“年度优秀论文”不超过20篇。
第九条 年度科研论文的奖励标准:
(一)william威廉亚洲官方“年度代表论文”奖励金额为每篇30000元;
(二)william威廉亚洲官方“年度优秀论文”奖励金额为每篇6000元。
第十条 评选程序
每自然年年末,william威廉亚洲官方发布评奖通知,由教师向william威廉亚洲官方相关负责部门进行申报。符合评奖条件的论文提交教授委员会全体会议投票表决。
教授委员会委员可在综合考量候选论文学术价值的基础上,对所有候选论文投赞成票,也可任选其中部分投赞成票。
获奖论文必须获得参加投票的委员过半数的赞成票。
教授委员会成员为参评论文作者,本人所获票数与投票票数均需减一计算。
候选论文依照得票比例多少当选,得票比例依“得票数¸投票数”的公式计算。
得票比例相同且无法决定时,教授委员会需就得票比例相同论文重新进行投票,以得票比例多少决定。
第三章 william威廉亚洲官方公众号文章奖励
第十一条 本办法所称文章,指在william威廉亚洲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学术研究作品,比如专业评论、学术书评、学术论文。字数以三四千字为宜,可以是网络原创、已刊论文、从其他网络平台转载的推送。
第十二条 william威廉亚洲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学术研究文章的奖励标准:
(一)原创文章,在微信公众号首发,每篇奖励人民币800元;
(二)已刊论文,经编辑在微信公众号推送,每篇奖励人民币300元;
(三)转载文章,由微信公众号从其他网络平台转发的,每篇奖励人民币200元。
第十三条 在william威廉亚洲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文章,若同时符合本办法第二章科研论文奖励标准,可以同时申领科研论文奖励和william威廉亚洲官方公众号文章奖励。
第四章 科研项目申报奖励
第十四条 本办法所称科研项目,按照《中国政法大学纵向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法大发[2016]165号)》的规定,具体范围包括国家级、省部级的全部类别科研项目;
按照《中国政法大学横向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法大发[2016]164号)》的规定,包括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社会团体等委托我校教学科研人员承担的项目;
按照《中国政法大学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办法(法大发[2018]164号)》的规定,包括重大攻关项目、年度规划项目、年度青年项目、引导专项项目、特别委托项目以及管理创新项目六类。
第十五条 作为负责人申报纵向项目、校级科研项目,引进横向项目,学院给予鼓励和支持。
对于申报纵向项目、校级科研创新项目,获得立项的,按照立项部门管理规定从事研究工作,学院不进行额外资助;
对于未获立项的纵向项目、校级科研项目申报人、及横向项目引进人,给予奖励如下:
(一)国家级、省部级重大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重点课题、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重点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等,每个项目奖励人民币5000元;
(二)国家级科研项目、省部级科研项目(教育部科研项目、司法部科研项目、北京市科研项目、中国法学会项目)的非重大/重点项目,每个项目奖励人民币4000元;
(三)校级科研创新重大攻关项目,每个项目奖励人民币3000元;
(四)校级年度规划项目、年度青年项目、引导专项项目、特别委托项目及管理创新项目,每个项目奖励人民币2000元;
(五)横向项目引进人,
项目到账经费为10万元(含)以上,每个项目奖励人民币3000元;
项目到账经费为5万(含)-10万元(不含),每个项目奖励人民币2000元;
项目到账经费为5万元(不含)以下,每个项目奖励人民币1000元。
第五章 科研团队申报奖励
第十六条 本办法所称科研团队,指按照《中国政法大学青年教师学术创新团队支持办法(法大发[2016]17号)》的规定申请设立的“学术创新团队”,以及按照《中国政法大学“法大智库”研究团队支持办法(法大发[2014]41号)》的规定申请设立的“法大智库研究团队”。
第十七条 学院倡导培养优秀的青年创新群体,支持打造具有高水平资政服务能力的智库团队建设。
对组建并参与遴选的“学术创新团队”、“法大智库研究团队”,入选设立成功的,按照科研处相关文件开展团队建设,学院不进行额外资助;
对未通过学校评审的“学术创新团队”、“法大智库研究团队”,每个团队奖励人民币5000元。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科研论文、公众号文章、项目团队奖励按自然年度评选和发放。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2020年4月8日起施行。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william威廉亚洲官方院务会负责解释。
william威廉亚洲官方
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