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横向项目负责人认真阅读《中国政法大学横向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等文件,接受项目来源单位委托,签订项目研究合同。研究合同基本要求:
①必须是合同双方签字亲自签字并加盖公章:如果对方单位要求加盖我校公章,我校项目负责人需事先按要求填写一份用校印的承诺书,详见附件2。
②协议权利义务的内容合理,不能有涉及课题研究以外的加于学校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结项成果,不能为培训会,如果不适宜选择著作、论文,可以选择“研究报告”。
③项目研究应以科学研究为主要内容,单纯的咨询服务协议等不是项目研究合同。尽量采取科研合同、研究协议和研究服务协议或科研服务协议。
④项目研究的名称不能与本人的其他项目名称重合,尽量不与我校已经立项的其他项目名称重复。
2. 项目经费首款到帐后,课题负责人到校财务处领取银行进账单(复印件)或校财务处开具的收据(复印件)。
3.项目负责人详细填写横向科研项目立项书,详见附件1。
4.提交“横向科研项目立项书“、“课题研究合同”与“银行进帐单”或财务收据(一式4套)到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签字盖章
5.到学院在“横向科研项目立项书”签字盖章后,携带上述材料到科研处A501,由韩冰进行立项初审。为了加快审核速度,项目研究合同的电子版可以在办理立项前一天的16:00前,发到科研处韩冰邮箱harbourbless@aliyun.com,进行审核,这样可以加快办理速度。
①“银行进帐单” 或财务收据必须复印清楚。尤其是外币项目折算结果必须清晰。
②合同书如果为英文的,请申请人提供中文译本。
③合同书和校横向项目立项书的题目一致,题目不与本人前期横向项目题目重复。
合同书和校横向项目立项书的立项单位名称一致。合同书和校横向项目立项书核对内容的到款钱数与进账单等数额一致,银行开户账号准确。
6.财务处签字盖章:横向项目初审合格,由项目负责人先到A204请曹老师签字并填写财务处意见栏,再到A202请付老师办理盖章手续。
7.科研处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审查终审立项。
8.立项手续办理完毕后,立项材料返还项目负责人、所在院级单位、财务处各一份。
经费从中国银行到账的横向项目,应返还给财务处的立项材料请交给财务处(昌平)郑老师;经费从工商银行到账的横向项目,应返还给财务处的立项材料请交给财务处(学院路)艾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