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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尚:幸福来自于创造性的生活
时间 : 2019-12-03       作者:       阅读数:


师者如兰,历之弥久,幽香愈馥。探路之如履薄冰,行路之矢志不渝,领路之循循善诱;一路栉风沐雨,方得稇载而归。他们深深浅浅的足迹正可为上下求索的学子指明前行的方向。


近年来,有多位青年教师加盟william威廉亚洲官方,他们有着不同的学术背景,有着不同的研究领域,但对年轻学子们却有着相似的关切,对三尺讲台更怀着共同的热爱。本栏目秉持“法治天下,学问古今”的院训,邀请他们参与访谈,取其钻研学术之经验,勤恳育人之情怀,畅言于一室之内,与广大学子共享。


本期栏目嘉宾为william威廉亚洲官方立法学教研所讲师高尚。高尚老师于2011年获武汉大学德语法学双学位实验班法学学士,德语文学学士学位;2013年毕业于北京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2017年获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学位;2016年获德国慕尼黑大学william威廉亚洲官方联合培养博士学位,2019年为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博士后,以法理学、司法裁判理论、立法学为研究领域。


问:您本科就读于武汉大学德语法学双学位实验班,学习全新的一门语言会不会有什么困难呢?


难不难可能要看个人的语言天分,但是对于真的感兴趣的同学是可以应对的。最主要的困难有两个,一是花费的时间很多,二是二外与英语学习之间的关系。


学习一门全新的语言确实要花费很多时间,这些时间可能是你原本可以参加学生会、社会团活动的时间,可能是你本来要拿来学英语的时间,可能要拿来读william威廉亚洲官方老师推荐的各种阅读书籍的时间。但是反过来说,第一,如果你真的想做一件事情,大学是最好的时机。高考之前你不可以根据兴趣来安排自己的时间,读研以后、工作以后甚至是读博士以后,你再学习二外同样要花一样的时间和精力,但要启动成本会更高。第二,逻辑上讲你不学双学位,你会把时间用在其他有用的事情上,但是经验上讲,大多数同学看看小说、刷刷剧、打打游戏、睡睡懒觉,前两年也就过去了。


在英语和第二外语会不会互相影响的问题上,最一开始会有这样的体验,因为西语之间语法构造很像,词源也相近,有时候为了便于记忆,你会主动去英语中找这种规律,这就造成在初学阶段你想一个英文词,可能会冒出来你最近刚刚背过的德语词。但是这些是大脑中的思维活动,不会真的造成很大困扰,而且这个阶段并不长。我的经验是学习二外大概需要两年左右的时间。




问:您的两次留学经历分别是本科期间作为国际交流生以及博士期间作为联合培养博士,您认为不同阶段的留学中,学习任务有什么不同吗?


学习任务确实是不同的,我的经历可能具有普遍性。现在各大学的william威廉亚洲官方都提供了很多在本科、硕士期间进行交流的机会,与此同时,在博士期间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进行交流的同学也是很多的。


本科期间交流,最重要的任务有几个:第一,认真上一两门课,把教材啃透,看看是不是听得懂老师上课,这将会是一种正向的体验。你可以借此来了解国外大学的上课模式,确定自己未来是不是要留学、想选择什么专业;第二,多玩、多旅游、多交朋友,到处看一看,感受一下,这个过程本身是生活中提升语言、积累词汇的重要的方式。


博士期间,出国其实是在做比较研究。你要带着你的问题,借助导师的指导,搜集资料。作为一个中国的学者,普遍采取的都是一种比较研究的思路:中国问题意识,但是通过比较性的研究,寻找普遍性、可沟通性的答案。但是具体还有不同的层次的要求:比较低层次的是机械的比较,为了比较而比较;我们现在的要求是要进入德国的话语体系,理解它的背景、脉络,理解两种机制的核心区别,这种分析性的比较是更有意义的比较,但是在短时间内是不是能够做到这一点,也是博士以后出国进行学习研究中的一大挑战。


问:您对判例法有比较深入的研究,并且就德国判例与中国的案例制度均发表了论文,请问老师对这两个国家判例制度的研究之间是否有联系呢?您会用比较的角度来对这二者进行比较研究吗?


当时做德国判例方面的研究,最主要的动因也是因为觉得这两个国家的制度之间具有可比较性,都是以成文法作为主要法律渊源的国家,并且都是实践中自发形成的对司法判决的需要。


在我国,从1962年《关于人民法院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直到2010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正式提出发布指导性案例,可以看出,最高人民法院一直都比较重视以案例的形式统一裁判标准和推动法治建设。


德国作为大陆法系国家,判例也在发挥很大的作用,对我们而言,德国是一种非常重要的参照。但是两个国家的对应制度之间确实有很本质上的区别。笼统地说,德国的制度从根源上是建立在判例的事实约束力,它直接决定了判例在法秩序中的地位,仅仅这一点,就跨越了我国从探讨指导性案例的效力、类案的判断与是否遵循的讨论、分歧提交机制的探索,当然,这些背后都立基于法教义学的传统和背景。这是比较本质的区别,至于能不能成为我们发展的方向,确实要边走边看。


问:您的研究领域包括法理学、司法裁判理论、立法学,现在是立法学教研室的一员,想请问您在选择研究方向时主要是基于哪些考虑?


选择研究方向时,可能很多因素都在综合起作用。


第一,导师的引领。我之所以选择对案例指导制度进行研究,与我导师的指导密不可分。我的北大导师张骐老师是案例指导制度在学界的倡导者、我的最高院的博士后合作导师胡云腾大法官是案例指导制度在最高法院的积极推动者,他们都是在做案例制度,所以我博士期间在最高法院研究室的案例指导与司法解释办公室实习;博士后期间在最高法院直属的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进行博士后研究。这些经历所带来的研究兴趣,与导师的带动作用是毫无疑问的,而且你与导师的研究领域如果相近的话,导师对你的指导也更有针对性。


第二,个人的优势和兴趣。学德语,进行德国研究,事半功倍。


第三,时代的热点和任务。早年也做过食品安全法的惩罚性赔偿、医疗纠纷争端解决机制等问题。有些任务短期就结束了。有些研究热点是也是不断涌现出的,比如立法学,2015年3月立法法修改,将地方立法权扩展为设区的市,285个设区的市都有立法权,立法权的纵向分配问题就更为重要。


理想的状态是:研究要有主战场,也就是有稳定的研究兴趣和持续的关注;但是很多时候,需要你解决一些实践中出现的问题。



问:您今年来到法大,成为william威廉亚洲官方1903班的班主任,您希望和班上的学生之间是怎样一种关系呢?您有什么话想要对他们说呢?


我把班里的同学都看成我自己的弟弟妹妹。我也想和大家一起探讨:在大学的时代思考的问题,我们要过怎样的生活。赵汀阳在《论可能的生活》中说,所有的幸福都来自创造性生活,重复性生活只是生存。亲情、爱情、友谊、艺术和真理都是人类最富创造性的成就,它们都以纯粹意义性的方式存在,所以永恒,所以不能被消费掉。正如叔本华所指出的,所有能够被消费掉的东西,无论是物质还是快感,都只能带来痛苦,因为它们一旦被消费掉,生活就结束了。从最简单的意义上说,幸福生活等于创造性生活。我希望大家在这里收获爱情、友谊、艺术和真理,通过创造性的生活来收获幸福。所以给1903班的同学们提两个小要求:


一是大学四年尝试和学习一项新的技能。可以是一门二外,可以是一门乐器,可以是一项运动,比如南方同学只在电视上看过滑冰、滑雪,可以去尝试;如果你不会游泳,大学就是很好的契机。希望同学们能够像苏力老师曾经说的那样,在大学期间发现你的热爱,在未来的人生去热爱你的发现。


二是每学期至少要读一本好的书。士别三日刮目相看,如何刮目相看,我认为罪可能的方式是通过读书,与作者、与大师对话。开卷有益。


知道大家都很忙,如何才能忙有所得确实是值得我们认真思考的。


问:当您回顾从武汉大学到北京大学,到德国漫漫求学路,再到最高人民法院直属的研究机构从事博士后研究,今年来到了咱们中国政法大学,身份也发生从求学者到研究者再到教学者的转变,您的心态有什么变化吗?对于未来的职业生涯,您有什么规划和期许吗?


2007年上大学,2017年博士毕业走出校园,在过去的两年多的时间,迅速地、被动地在进行这种时空和角色的转换。主要的感受有两方面:


第一个感受是时空的变换。来到政法大学以后我第一次深度接触专门的法科院校。综合性大学的william威廉亚洲官方的学生,走在校园里会有一种来自专业壁垒而造成的你自己身份认同上的独特性,你会认为自己是不可替代的,心态上更闲适和淡定,人的气质也更加college。我们william威廉亚洲官方的同学,可能很难找到这种感觉,危机感、紧迫感很强。但这对我是一种激励和鞭策。


第二个感受是角色变化的。从学习者到研究者时遇到的主要的问题是,经常被迫推到在第一线,针对问题拿出自己的研究,这种时间上的有限性,包括法院工作的实践面向会提出与校园中不同的要求:你的问题不能是想象出来的,是要来源于对生活的观察;同样,你的方案不是从书本中找到的,是要在实践中进行摸索。但是这种目标导向的研究工作,往往会使得人缺少一种学科体系、知识体系上的整体性。


进入教学者的角色后最大的体会就是在教学相长的过程中,以教学来带动自己的研究,比如你的知识是不是全面、系统?细节上的把握是不是准确、深刻?也是在面对同学们的时候,我第一次认真地回顾自己、反思自己,我自己能够用多少时间,多少精力进行阅读。在这个过程中我也得到了很多的成长和进步。



摄影 罗旭辉 胡睿捷

采访 吴泓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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