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法 / 研究所 / 本所新闻 / 正文
本所新闻
第38期体育法治与健康中国论坛 | 邹新娴:体育领域安全生产风险管理
时间: 2022-11-29|点击:

2022年11月23日,中国政法大学体育法治研究基地、体育法研究所主办的“体育法治与健康中国”第38期以在线会议方式举行。本期论坛主题为“体育领域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主讲专家邹新娴,北京体育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公共管理学教研室主任、冬奥文化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冬奥文化与冰雪运动发展研究基地首席专家,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通讯评审专家。本期论坛由中国政法大学体育法治研究基地研究员王小平教授担任主持人,中国政法大学体育法治研究基地主任马宏俊教授、中国政法大学体育法治研究基地副主任袁钢教授担任与谈人,体育法专业全体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社会各界体育法人士参加了本期论坛。



会议正式开始前,主持人王小平教授介绍了本次议题、主讲人和与谈人相关情况。接着由主讲人邹新娴教授正式就“体育领域安全生产风险管理”进行汇报。邹教授的汇报围绕体育领域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展开,从其意义、框架、风险识别评估、应对策略四个角度进行了深入剖析。


论坛第一部分是加强体育领域安全生产风险管理的意义,邹教授认为,生命重于泰山,人们的生命安全高于一切。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安全生产纳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布局当中,作为推进我们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作出一系列决策部署,有力地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创新和发展。加强体育领域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始终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自觉把体育发展置于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及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当中,推动体育发展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机结合。在这个过程中,安全生产应当作为国家责任、社会责任检视,充分发挥体育在“四个自信”中的独特作用,推动体育发展成果转化为国家的政治影响力、经济生产力、社会凝聚力、文化传播力和国民健康力。对此邹教授认为应从以下角度理解加强体育领域安全生产风险管理的意义:第一,有助于加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第二,有助于加快建设体育强国,建成更高水平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第三,有助于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第四,有助于推动竞技体育持续高水平发展;第五,有助于提升我国体育治理水平,增强我国体育的国际体育参与能力;第六,有助于推动体教融合,建立青少年后备人才培养体系。


论坛的第二部分是体育领域安全生产风险管理的框架问题,邹教授认为体育领域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和治理问题是现阶段体育发展的重要问题,也是衡量我国体育事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指标,安全稳定生产是重中之重。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论述及中央明确规定的“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制度,为体育领域安全生产提供依据和标准。管理框架的第一项是风险的级别,“风险”是特定危险发生的可能性和不利后果的组合,体育领域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是对体育赛事、体育场馆以及体育系统内各单位所涉及的安全生产的,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危险状态、管理上的缺陷等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等问题,具有突发性、危害性、紧急性、公共型四个特征,存在自然风险、事故风险、公共卫生风险、公共安全风险四个类别,根据风险发生可能性、影响严重程度的二维坐标体系,风险可划分为特别重大、重大、中度、一般四个级别。第二项是管理过程,风险事件本身是一个完整的生命周期,可以划分为事前、事中、事后三大阶段,对应的阶段任务为“提前预防”“及时处置”“恢复平息”,其中有十大重点任务,包括:源头防范、风险管控、应急准备、监测预警、事态研判、信息报告、决策部署、组织指挥、舆论引导、恢复重建。


论坛第三部分是体育领域安全生产风险识别、评估。首先关于体育领域安全生产风险识别,邹教授展示了2013-2018年体育领域风险事故及其类型,风险类型范围广,但总体上我国相关风险事故呈现波动下降趋势。体育领域风险防范要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源头治理、标本兼治、系统推进”的工作总基调。风险识别需要确保“两个准确”,即准确查找风险源,准确查找风险产生的原因。关注存在哪些风险,以及风险的联动性,防止认不清、想不到,要做到对体育领域各类风险查找全覆盖、无死角。邹教授对多主体的安全风险进行罗列,从人员风险、公共卫生风险、配套设施风险。可以列出安全生产风险清单,对体育领域可能出现的多种风险进行描述。邹教授提到,对于一些高危赛事的安全风险要特别注意,尤其是一些新兴的高危项目。其次,关于体育领域安全稳定生产主要风险评估,邹教授提到,在体育领域的安全风险评估,仍然不能游离出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安全性、可控性五个方面。根据《体育法》第106条规定,体育行政部门对高危赛事的审批中,体育行政部门在收到申请后,需要进行实地核查。如果没有进行实地核查,最后出了问题,则审批机关应承担责任。邹教授还提到墨菲定律以及瑞士奶酪定律,认为应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体育领域的活动开展,每个环节的监管人员都要把好自己的关口,不要假定其他监管环节的人做了自己应该做的事。最后为体育领域安全稳定生产主要风险类别,在该部分邹教授首先介绍了世界经济论坛发布的2022年度《全球风险报告》,在体育领域我们将安全稳定生产风险分为八类:政治风险、赛事风险、信息网络风险、高危体育项目风险、“三品”与兴奋剂风险、日常管理风险、疫情风险、其他风险。


论坛的第四部分是体育领域安全稳定生产的风险应对策略,邹教授提到,做好体育领域安全生产应对,必须依据“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相关要求,由国家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牵头进行各类重大风险的梳理排查,制定重大风险应急预案,并与政府应急管理机构建立紧密联系协调机制,指导和监控运行层面的问题处置、指挥和协调,设立的专门管理机构统一管理重大风险和突发事件。体育领域安全稳定生产管理处置,以风险识别及风险评估为依据,明确体育领域各项工作过程中面临的不同风险进行控制和处理,坚持对症下药,确定管理的优先级。在准确研判的基础上,提出具体明确的风险处置措施和工作建议。在风险处置上,要关注风险处置的难控性。在规避各种风险时,措施要有针对性、可行性。始终绷紧一根弦,防止风险责任虚置,要做好顶层设计,提升治理能力。构建完善的决策机制,一要战略、战术与策略三个层级分工协作、相互衔接;二要避免最坏的结果发生;三要积极创新思维,倾听不同声音。为规避体育领域中各类风险事件的发生,要提前做好规划,构建完整的体育领域风险管理制度。此外,还应夯实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完善的信息报告制度、构建科学合理的风险处理流程,且善用风险转嫁制度。最后,邹教授对论坛内容进行了总结。


至此,论坛内容结束,由王小平教授主持进入交流与提问环节。王小平教授首先对本次论坛进行了点评,王小平教授认为,本次论坛涉及安全领域安全生产的风险、防控以及一些战略方面的要求,论坛内容非常全面。之后中国政法大学体育法治研究基地主任,马宏俊教授围绕本次论坛发表看法,马宏俊教授认为,本次论坛问题意识很强,通过商业保险的方式把风险进行转嫁是一个非常新的思路。马宏俊教授还提到,风险的防控应当考虑精准二字,以反兴奋剂领域为例,在落实严格责任中可能会忽视对运动员、体育参与者的权利保护,甚至有时可能会造成对基本人权的侵害,且对检查人员等权力的行使者,有存在比如资格资质上的放宽,最终可能会导致权力的滥用。在风险防控领域要做好利益衡量,防止捡了芝麻丢了西瓜,并坚持科学精神,尊重事物自身的规律。在制度设计方面,可以考虑强化甚至精准用到极致。


中国政法大学体育法研究所所长,袁钢教授也参与了交流,袁钢教授认为,本次论坛对体育安全生产领域中所遇到的诸多问题都进行了详细的解释和分析。本次论坛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很多老师和学生对体育行政管理层面中知识的欠缺。论坛以一个剖面的方式,将体育中的各个部门串联了起来。目前《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正在进行修订,新《体育法》重申了对体育赛事进行分级和分类管理,那么可不可以按照现有的体育法,将赛事分为普通的赛事与高危赛事进行管理?而随着我们对体育赛事的监管和安全保障会越发详细,可能以后还会出现新的分类。此外,传统观点认为在社会治理中,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社会治理手段是平行的,而随着国家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不断地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现代化,行政的手段与法律的手段会愈发融合。在解决或防范风险中,应充分发挥法律的作用,用法律的视角看问题。在冬奥会举办中,我们需要讨论是否存在法律上的风险,此时法律也称为了需要防范的对象。也即法律即是防范风险的手段,同时法律也是风险的一项重要来源。



在之后的提问环节,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孔维都,就体育活动与体育赛事的区分问题进行了提问。邹新娴教授认为,体育赛事更偏向于竞技性,而体育活动虽然也会有名次,但终极目标并非是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