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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系统科学与法治建设高层论坛会议成功召开
时间 : 2015-05-27       作者:william威廉亚洲官方门户管理员       阅读数:

(法研通讯社 文/燕丽华 图/燕丽华)5月22日下午,中国系统科学与法治建设高层论坛在京仪大酒店二层第八会议室成功召开。参加本次会议的主要领导有中国科学院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院士郭雷及党委书记兼副院长汪寿阳、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黄进、副校长马怀德以及william威廉亚洲官方院长薛刚凌等来自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科学院的20多位专家学者出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伊始,马怀德首先介绍了各位与会嘉宾。他表示,系统科学与法学联系紧密,法学的研究离不开系统科学的指导,30多年前钱学森先生倡导的系统科学与法学的结合在当下中国有其现实意义,值此时机召开本次论坛尤其必要。     

接下来,由黄进校长和汪寿阳理事长致辞。黄进首先代表中国政法大学对各位与会人员表示热烈的欢迎,他首先回顾了中国系统科学与法学结合的研究历史,并指出,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三中全会提出要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治理能力、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其中一个很重要的指标就是法治的现代化。四中全会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就需要用系统科学方法来看待,无论是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还是全面守法都是系统科学的子系统。他强调,系统科学与法治建设是跨学科的研究,这正是大学要大力倡导的做法,希望通过本次研讨推动我国的法学研究、法学教育和法治建设。最后,黄进校长也表示,中国政法大学愿意投入时间、精力与中国系统工程学会共同做好系统科学与法学的结合工作,从而推动法治中国建设。

汪寿阳理事长指出,钱学森先生对系统工程的研究和发展未完成的心愿是在中国系统科学研究会成立法治系统科学研究会,但目前还在筹划阶段。他希望各方积极努力,借此机会推动法治系统工程的研究,尽快建立分会,使其活动更规范、发展更为完善。活动正式开始。

首先,薛刚凌向与会人员介绍了系统法治综合情况。薛刚凌指出,系统科学的原理与具体量化的方法都对法学教育与研究起着重要的作用。首先,法学作为国家大系统的子系统,不能超越社会大系统的发展,其需要跨学科的研究,法学不能独立于整个社会的发展;其次,从法律制度自身来说,四中全会特别强调法律自身的系统,如立法、执法、司法本身也是小系统,依靠司法难以撬动整个系统的转型;再次,对法律职业人的培养也是一项系统工程,但现在各方面条件均不具备,期待未来能有更好的发展。

接下来,进入本次论坛的议题讨论部分。本次论坛分三个议题进行,议题一为系统工程的基本理论及其在法律领域中的运用,议题二为立法中的系统论方法运用,议题三为建立系统法学学科的可能性与必要性,为加深本次讨论的深度与广度,会议采用交叉讨论方式,专家学者不分先后踊跃发言。

首先由学会顾问委员会委员于景元先生发言,作为钱学森先生在系统科学领域最主要的助手,他指出,系统科学至少在以下层面上可以为法治建设提供参考:一是哲学层面,考虑问题从系统思维和系统角度出发,将整体论和还原论结合起来;二是科学层面,系统科学的控制论能够为法治建设提供必要的理论和方法;三是技术层面,建设系统工程。从这三个层面看,系统科学与法学有着紧密的、天然的联系。社会是一个大系统,在其中活动的人们要遵守客观规律,同理,法学研究或者法治发展也必须遵守其自身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

中国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朱景文从立法角度出发,他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们之所以在很多问题上没做好,是因为只从单一的角度出发,而忽略了社会的整体发展。习近平主席在四中全会上指出,不能就事论事谈法律,要将法律和社会改革紧密结合在一起。从法制到法治需要运用系统科学的指引,需要法律的决策、立法从定性到定量的指导。

郭雷院士从人大立法角度出发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要提高立法的前瞻性、科学性,就要从系统论的角度出发,法律作为社会系统的控制器,也是人类智慧的结晶,我国在立法时,可以研究各国的法律不断总结、升华系统论的原理,进而指导法治国家的建设。

马怀德指出,钱学森先生30多年前提出要建设法治系统学科,但专业委员会的建立迟迟未能推进,究其原因,在于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差异性,立法者往往用人治的思维代替系统思维进行立法,从而导致顶层设计的混乱无序,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立法矛盾。最后,他建议尽快建立专业委员会,中国政法大学有系统科学的传统,愿与系统科学研究院共同努力。

孙宪忠作为民法学领域的专家,向与会人员介绍了民法典立法过程中的系统论运用。他首先指出,大陆法系不同于英美法系的地方在于其在一开始就注重法律的系统性,从民法典的编制来看,要注意公私法的调整范围的界分,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以及一般法和特别法的关系问题,使得民法立法更加体系化和科学化。

清华大学于安教授认为,法学研究、法治建设需要新的方法推进,随着信息社会的建设、大数据的发展,系统科学的方法在法学研究中的运用前景更为明朗,法学既要有科学性也要有艺术性,希望通过学科组织的建设,促进相互交流及人才培养。

随着讨论的激烈进行,各方专家分别表达了独到的见解,为法治系统工程的发展积极献计献策,将会议推向高潮。随后,系统工程的相关人员与法律专家分别从各自研究领域出发发表独到见解。中国系统工程学会副秘书长乔晗认为系统工程与法学研究、法治建设相辅相成,大数据时代下数据的收集和应用不能脱离法律的调整。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程琥从其丰富的审判经验出发,指出司法作为法治的末端,由于上游立法、执法的系统失灵而导致司法碎片化、封闭化。促进国家的法治体系建设,需要进一步处理好法治系统各要素间的关系,避免脱节,才能营造良好、公正的司法环境。北京师范大学系统科学学院院长狄增如认为,系统科学的正反馈、负反馈方法对法治系统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william威廉亚洲官方副院长许身健、北京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许进教授、中国政法大学立法学教研室主任候淑雯、中国航天系统科学与工程研究院副秘书长郑新华、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副教授朱晓武、中国系统工程学会办公室相关人员以及中国政法大学科研处处长施政文分别发表演讲,他们介绍了各自研究领域对系统科学方法和法治思维的运用,并就拟建立的分支机构的名称、成立时间进行讨论,希望尽快建立分会以便展开更加有效的合作。

随着时间的推移,会议接近尾声。会议最后,由汪寿阳理事长和黄进校长进行总结发言。汪寿阳指出,本次论坛就法治系统工程的意义、重点研究问题、发展和人才跨专业培养提出很好的建议。中国系统工程学会全力支持专业委员会分会的建立,并希望与中国政法大学开展合作,通过暑期学校培养一批青年教师和博士,使其对系统工程有一定了解,并运用系统工程的方法从事法学研究,同时希望协会能吸纳五湖四海的优秀人员,建设高质量的团体。

黄进校长强调,法治系统工程专业委员会的建立要加紧推进,在学科建设方面,要与中科院继续加紧合作,建立系统工程与法学双学位,培养系统工程与法学全方位人才。他表示,法学教学要与系统科学多交流、多融合,只有不断交融才能在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方面结合系统科学的方法促进法治工程的建设。他倡导,法学研究、法治建设必须朝着跨学科、国际化、信息化的方向发展,系统科学与法学的紧密结合一定能够结出丰硕的果实!本次会议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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